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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,這最起碼是五,六年前的作品了,顧名思意就是要用很多的lace來裝飾,我還記得我沒有全用進口的lace,還有使用本土的,不管上衣,袖口,褲管,帽子,鞋鞋,都要plus,而且款式沒有重覆的才好看,就連手上抱的兔兔也都精心打扮呢,完成後再繪上臉部表情就覺得她好漂亮哦!!連頭髮都好浪漫呢!!!!!!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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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KE JOH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